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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埇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1-13 09:27:00

(2024年1月11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建军院长所作的《埇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为埇桥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提高首位度、争当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