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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埇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1-13 09:27:00

(2024年1月11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祖新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大局、聚力民生关切、依法履职行权、激发代表活力,凝心聚力、接续奋斗,为桥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提高首位度、争当排头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