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司大友的埇桥区道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贾闽波的埇桥区埇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马继龙的埇桥区东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申 虎的埇桥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 安的埇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长青的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张祖新的埇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鹏程的埇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己朋的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赵 勇为埇桥区三八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潘 锋为埇桥区道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 超为埇桥区东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孙长青为埇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高 安为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任命:
王敬东为埇桥区财政局局长;
夏 晓为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