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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埇桥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名单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3-30 16:13:20


2018年3月28日埇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受:

吕金波辞去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扶元广辞去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本次会议接受辞职情况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去:

马为民的区法院朱仙庄法庭庭长职务;

许海军的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杰的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咏林的区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汪银鹰的区法院曹村法庭庭长职务;

青的区法院祁县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邵广真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祖新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命:

马为民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 强为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 杰为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李 青为区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陈咏林为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马爱民为区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