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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表时间:2021-12-28 19:00:00

12月27日,埇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祖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波、张炳俊、张己朋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培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魏启宏及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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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作出关于召开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决定(草案)、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接受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初审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工作报告并推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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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就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