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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埇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表时间:2024-01-13 09:27:00

(2024 年 1 月 11 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松涛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埇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一条主线、五大行动”,冲刺“三争”目标,积极打造“四区两基地”,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提高首位度、争当排头兵,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埇桥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