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埇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国元信托应收账款债权的偿付款及回购款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国元信托应收账款债权的偿付款及回购款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信托融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对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绩效评价,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期足额偿还,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此进行跟踪监督。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3日